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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下属单位的构成情况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四)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收入总体情况
(二)收入分项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支出总体情况
(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三公经费安排。
双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本单位实行综合预算的原则,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为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2)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法制宣传规划;督促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管理律师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4)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5)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服务所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民事纠纷、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重点工作
2019年双柏县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纳入双柏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8个,分别为双柏县司法局机关、妥甸、大庄、法脿等8个司法所,事业编制1个,为县司法局公证处。9个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局机关内设 局办公室、基层股、法制宣传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法律服务综合股5个股室。9个单位经费纳入统一预算,统一核算,统一平衡开支,不单独预算。
(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人。截至2018年12月,在职实有30人。财政全供养30人,遗嘱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人。
(三)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预算公开6—5表)
(一)收入总体情况:单位总收入预算5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497.23万元相比增79.53万元,增16.00%。
(二)收入分项情况(预算公开6-6表):单位总收入预算433.6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4.99万元,增10.92%;行政运行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61.29万元,增16.4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7万元与上年1.14万元相比增0.13万元,增11.4%;行政单位医疗24.13万元与上年20.56万元相比增3.57万元,增17.36%;公务员医补助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1.31万元,增14.21%;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2.99万元,增10.91%。行政运行经费中,基本工资103.78万元,与上年97.74万元相比增6.04万元,增6.18%;津贴补贴181.42万元与上年173.86万元相比增7.56万元,增4.35%;奖金8.65万元与上年8.14 万元相比增0.51万元,增6.27%;商品和服务支,64.2万元,与上年63.64万元相比增0.56万元,增0.88%。其中,公用经费34.3万元,与上年27.16万元增7.14万元,增26.29%;其他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增0万元;工会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增0.42万元,增12.43%。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预算公开表6—1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6.76万元,与上年497.23万元相比增79.53万元,增16.0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7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576.76万元,占100%,与上年497.23万元相比增79.53万元,增16.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100%,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支出总体情况(预算公开6-5)。2019年总支出安排576.76万元,与上年497.23万元相比增加79.53万元,增16.00 %。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7万元,与上年66.95万元相比增加11.12万元,增16.61%;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与上年30.53万元相比增加4.13万元,增13.53%。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二)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情况(预算公开6-7)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预算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行政运行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财政对工伤保险补助收入1.27万元,与上年1.14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11.40%。行政单位医疗24.13万元,与上年 20.56万元相比增加3.57万元,增17.36 %。公务员医补助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行政运行经费中,工资津贴补奖金33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公用经费34.3万元,与上年27.16万元增加7.14万元,增26.29%,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增加0万元,工会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增加0.42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政府财政部门尚未批复,待批复后另行公开。
(三)基本支出明细分类情况(预算公开6-3表)。单位基本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本级财务安排,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85.48万元,与上年384.5万元相比增加100.98万元,增26.26%。其中:基本工资103.78万元与上年97.74万元相比增加6.04万元,增6.18%;津补贴226万元与上年173.86万元相比增加52.14万元,增29.99%;奖金8.65万元与上年8.14万元相比增加0.51万元,增6.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0万元与上年20.56万元相比增加2.24万元,增10.8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与上年1.89万元相比增加0.71万元,增37.57 %;住房公积金30.4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64.2万元与上年63.64万元相比增加0.56万元,增0.88%。其中,邮电费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减0万元;差旅费7.5万元,与上年6.1万元相比增加1.4万元,增22.95 %,工会经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相比增加0.42万元,增12.43 %,其他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预算公开6-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6.76万元,与上年497.23万元相比增加79.53万元,增16.00 %。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7万元,与上年66.95万元相比增加11.12万元,增16.61%;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与上年30.53万元相比增加4.13万元,增13.53%。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五)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预算公开6-8)。本单位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85.48万元,与上年384.5万元相比增加100.98万元,增26.26%。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39.68万元,与上年279.74万元相比增加59.94万元,增21.43%;社会保险缴费86.60万元与上年77.35万元相比增加9.25万元,增11.96%;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8万元,与上年4.06万元相比增加1.74万元,增42.8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关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85.48万元,与上年384.5万元相比增加100.98万元,增26.26%。其中:基本工资103.78万元,与上年97.74万元相比增加6.04万元,增6.18%;津贴补贴181.42万元与上年173.86万元相比增加7.56万元,增4.35%;奖金8.65万元与上年8.14 万元相比增加0.51万元,增6.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0万元与上年20.56万元相比增加2.24万元,增10.8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与上年1.89万元相比增0.71万元,增37.57 %;住房公积金30.4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2.99万元,增10.91 %。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64.2万元与上年63.64万元相比增加0.56万元,增0.88%。其中,邮电费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减0万元;差旅费7.5万元,与上年6.1万元相比增加1.4万元,增22.95 %,工会经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相比增加0.42万元,增12.43 %,其他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预算公开6-2)。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行政运行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7万元与上年1.14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11.4%;行政单位医疗24.13万元与上年20.56万元相比增加3.57万元,增17.36%;公务员医补助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因省对下暂未下达预算,故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本单位涉及中央配套的中央政法专款,涉及项目为基层司法所业务和业务装备费用。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我部门暂无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我单位政府采购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来支付,年初上级未下达预算,所以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预算公开6-6)。2019年部门总收入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行政运行433.63万元与上年372.34万元相比增加61.29万元,增16.46%;财政对工伤保险补助收入1.27万元,与上年1.14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11.40%。行政单位医疗24.13万元,与上年 20.56万元相比增加3.57万元,增17.36 %。公务员医补助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有。2019年新增预算1人,同时相比上年度工资有调整,因此工资奖金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交通补贴、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预算增加。
(二)支出增减增减变化情况(预算公开6-8)
单位支出预算485.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项目收支预算政府暂未下达),与上年384.5万元相比增加100.98万元,增26.26%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工资奖金津补贴339.68万元,与上年279.74万元相比增加59.94万元,增21.43%;社会保险缴费86.60万元与上年77.35万元相比增加9.25万元,增11.96%;住房公积金30.40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8万元,与上年4.06万元相比增加1.74万元,增42.8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85.48万元,与上年384.5万元相比增加100.98万元,增26.26%。其中:基本工资103.78万元与上年97.74万元相比增加6.04万元,增6.18%;津补贴226万元与上年173.86万元相比增加52.14万元,增29.99%;奖金8.65万元与上年8.14万元相比增加0.51万元,增6.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7万元,与上年45.68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10.9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0万元与上年20.56万元相比增加2.24万元,增10.8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53万元,与上年9.22万元相比增加1.31万元,增14.21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与上年1.89万元相比增加0.71万元,增37.57 %;住房公积金30.4万元与上年27.41万元相比增加2.99万元,增10.91 %。
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8万元,与上年4.06万元相比增加1.74万元,增42.86%。其中,邮电费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减0万元;差旅费7.5万元,与上年6.1万元相比增加1.4万元,增22.95 %,工会经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相比增加0.42万元,增12.43 %,其他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
支出增加主要因素:2019年新增预算1人,增加工资奖金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交通补贴、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原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年初预算:指初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
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收支作出计划;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8.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2万元与上年63.64万元相比增加0.56万元,增0.88%。其中,邮电费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减0万元;差旅费7.5万元,与上年6.1万元相比增加1.4万元,增22.95 %;工会经费3.8万元,与上年3.38万元相比增0.42万元,增12.43 %;其他交通费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相比增0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6.1万元,与上年26.1万元持平);办公费5.8万元与上年4.06万元相比增1.74万元,增42.86%;电费1万元与上年1万元相比减0万元;公务务接待费3.5万元,与上年3.5万元相比减0万元,印刷费1万元相比上年2万元减少1万元,减50%;会议费1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50%;劳务费10万元相比上年3万元增加7万元。
增加因素。为保证2个长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和下乡租车费,增加差旅费1.4万元。新增预算1人增加工会经费0.42万元。因社区矫正辅导员县财政下达的劳务费28.8万元不够支付12名社区矫正辅导员工资,因此劳务费需用公用经费支付增加预算7万元。
减少因素。会议费、印刷费各减少1万元,待用中央和省政法转移资金支付。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变化情况。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安排3.5万元,与上年10.5万元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66.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7万元相比减少7万元,减100%,公务接待费安排3.5万,与上年3.5万元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为保证2个长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年人均1.5万,全计3万元差旅费和补助村委会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二是为保证20名协警、调解员人均0.7万的养老及工伤保险,故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是为保证机构运转,专项工作经费计划在上级补助的政法专款中列支。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因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故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努力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2019年1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0111